已签套路贷合同,款项未收到
诸暨市律师网
2025-04-15
针对您提到的已签套路贷合同但款项未收到的情况,首先需明确,套路贷往往涉及欺诈、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第五十二条,以欺诈、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无效。因此,您签下的套路贷合同若确实存在欺诈情形,则合同无效,不能作为对方要求您还款的依据。但为维权,建议您积极收集合同、通话录音、短信等证据,以证明对方欺诈行为。同时,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,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若您想解除合同并追回已支付的费用,可尝试以下操作:1、立即与贷款机构沟通,明确表示因对方欺诈行为要求解除合同并退款;2、保留所有沟通记录作为证据;3、若对方拒绝,可向当地银保监会或工商局投诉;4、同时,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,如合同、转账记录等,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确认合同无效并返还已支付费用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从法律角度,应对套路贷情况,您应:1、立即停止与贷款机构的任何资金往来;2、全面收集证据,包括合同、转账凭证、通话录音等;3、向公安机关报案,揭露对方欺诈行为;4、咨询专业律师,了解自身权益,准备法律诉讼;5、保持冷静,避免与贷款机构发生直接冲突,一切行动在法律框架内进行。
上一篇:课后服务费学校能否合法收取?
下一篇:暂无 了